巴中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 -九游会

巴中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
【 发布时间:2019-11-08 】 【 来源:巴中日报 】
  为进一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,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,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诊疗需求,通过价格调查、成本核算,并与相关部门会商同意,10月16日,市医疗保障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公布我市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标准。试行期为2年。

  据了解,此次公布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共158项,适用于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。二乙以下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二甲基准价基础上,下浮15%,下浮标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数。使用各种内镜、手术显微镜在所施手术的服务价格基础上加收15%,手术项目名称中已明确规定使用某种仪器设备的,则该项目服务价格已包含仪器设备的使用成本,不再加收。在同一项目中使用激光、微波、射频、冷冻、各种特殊刀等方法的,在该例手术原价基础上加收8%。

 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,按照医保目录编码和分类管理原则,分为甲类、乙类和自费三类,甲类、乙类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在此次公布的158项中,甲类35项,乙类71项,自费类52项。比如此次公布的自费类小儿咳嗽推拿治疗,计价标准分别是二乙21元/次,二甲23元/次,三乙25元/次,三甲28元/次。

  试行期间,医保部门将对新增项目标准、实际运行成本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。试行期满前3个月,由原申报医疗机构报送试行期执行情况、运行成本等资料,经医保部门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。“相关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规范诊疗行为,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。”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记者 李建军)

  原标题:我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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