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大力整治“中梗阻”切实增强执行力的实施方案 -九游会

关于大力整治“中梗阻”切实增强执行力的实施方案
【 发布时间:2018-07-30 】 【 来源:巴中文旅 】
  根据市国资委《关于印发<关于大力整治“中梗阻”切实增强执行力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巴国资党委〔2018〕43号)部署要求,结合本公司实际,制定整治“中梗阻”问题实施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  通过此次开展专项治理,严明纪律规矩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主要解决公司干部职工中存在的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及“推、拖、卡、拿”等影响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,积极营造干部职工清正廉洁、勇于担当、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,促进党员干部着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,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
二、整治范围

  公司各部(室)、光雾山旅游公司、诺水河旅游公司。

三、工作重点

  (一)整治政令中梗阻问题。对中央、省、市和市国资委决策、决定或交办督办事项以及公司党委、董事会的部署安排,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进行搪塞,不主动破解难题,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,造成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阻碍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的;会议、文件确定事项后,以会议落实会议,以文件落实文件,不积极谋划开展,造成有关事项推进缓慢或者没有推进的;学习贯彻上级的安排部署,做选择,搞变通,推三阻四,讨价还价,公然对抗执行的。〔责任领导:各分管领导;责任部门:公司各部(室);牵头单位:办公室〕

  (二)整治责任中梗阻问题。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重形式、轻实效,不敢担当、不敢作为,缺乏啃硬骨头和涉险滩、下深水的攻坚精神;在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,过分计较个人得失,不肯为推动重点工作出主意、想办法,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难题,采取回避、掩饰、推脱和应付行为, 致使上级和公司党委、董事会重要决策部署拖延执行甚至最终无法执行的;〔责任领导:各分管领导;责任部门:公司各部(室),各下属子公司;牵头单位:监察审计部〕

  (三)整治作风中梗阻问题。大力整治能力不足“不会为”、动力不足“不愿为”、担当不足“不敢为”,官僚风、浮夸风、形式风,文风会风不实,调查研究不深入,写文件、制规定照搬照抄、东拼西凑,缺乏针对性、可操作性,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等问题。〔责任领导:各分管领导;责任部门:公司各部(室)、各下属子公司;牵头单位:监察审计部〕

  (四)整治服务中梗阻问题。服务不主动、不热情,语言生硬,态度冷漠,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,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的事项,敷衍塞责,推诿扯皮,让服务对象到处跑或多次重复跑,致使正常生产经营遭受损失或损害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的。

  1、未按照相关价格部门核定数收取门票费用,私自调价,随意收费;

  2、没有树立“以游客为本、以游客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不关注游客所需,没有做到游客有求、我们有应,微笑服务、优质服务;

  3、景区安全隐患排查不力,旅游运输、道路安全、施工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突出,没有做到排查一处、整改一处,游客安全无保障;

  4、没有设立游客举报电话并保障24小时畅通,没有倾心解决每件投诉及建议问题,没有做到首问首解决,事态或有扩大化。

  〔责任领导:各分管领导;责任部门:公司各部(室)、各下属子公司;牵头单位:监察审计部〕

  (五)整治纪律中梗阻问题。

  1、大力整治不讲政治不讲规矩,对抗组织审查,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及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等问题。

  2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坚决不彻底,通过农家乐、“一桌餐”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;通过分批报账、虚列开支等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;违规使用公车;借用外出学习考察之名或利用出差机会变相公款游玩等问题。

  3、整治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纪心存侥幸、顶风违纪,通过电子礼品卡、电子红包、快递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,或通过分批操办、异地操办或借他人之名大办宴席敛财等问题。

  〔责任领导:各分管领导;责任部门:公司各部(室)、各下属子公司;牵头单位:监察审计部〕

  三、整治措施

  (一)建立整治组织。成立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整治“中梗阻”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玉甫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王德平任副组长,公司各高管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其职能由公司办公室承担,具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,压紧压实责任,把压力传导到位。

  (二)积极开展督查。本着有则改之、无则加勉的原则,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和“中梗阻”具体表现,对号入座、自我认领,每月开展一次“中梗阻”问题自查自纠,列出问题清单,建立整改台账,逐一整改销号,决不允许瞒案不报,敷衍应付。

  (三)不定期抽查。多渠道核查“中梗阻”,通过检查调度、目标绩效考核、舆论监督、群众反映、领导批示等途径及时发现“中梗阻”问题线索,公司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,并开展实地查访和跟踪督办,查找问题线索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  (一)落实责任。公司各部(室)、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所管辖范围和人员治理“中梗阻”问题负有主体责任,要结合各自实际,认真组织开展 “中梗阻”问题专项整治。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,形成制度的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。大力推行企务公开,充分运用各种形式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配合集团公司认真查找“中梗阻”问题线索,认真严肃地进行自查自纠,快速分类处置。要及时报告问题线索,决不允许瞒案不报,违者将严肃追责。

  (二)逗硬督查。督查小组对全公司上下治理“中梗阻”问题负有监督责任,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敢于碰硬、严于执纪、勇于“亮剑”,严肃问责,积极发挥职能作用;同时,要加强对开展“中梗阻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,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。

  (三)及时反馈。各部(室)、各子公司要于每月底之前将“中梗阻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送督查小组办公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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